2022年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将启动

烟台搜狐焦点 2021-12-30 09:27:54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水母网12月30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张孙小娱 通讯员 刘晓阳 刘文辉 逄玮)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烟台市2022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自2022年1月1日正式开始。参保企业需在1月缴费前按职工2021年月均工资总额进行缴费基数申报。逾期未申报将影响企业正常缴纳社保。不如实申报的,将

水母网12月30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张孙小娱 通讯员 刘晓阳 刘文辉 逄玮)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烟台市2022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自2022年1月1日正式开始。参保企业需在1月缴费前按职工2021年月均工资总额进行缴费基数申报。逾期未申报将影响企业正常缴纳社保。不如实申报的,将对差额部分收取滞纳金。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2021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之前,参保单位2022年度社会保险月基数上下限暂定为20599元和4121元,待山东省2021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对月缴费基数超出300%和不足60%部分,多退少补。

社保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各单位应按照职工本人2021年月工资总额为职工申报2022年度的缴费基数。根据国家规定,“工资总额”即本单位在报告期(年度)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记者了解到,2022年度企业职工缴费基数均通过“烟台人社综合网厅”申报。各参保缴费单位缴纳2021年12月份的社会保险费并完成当月缴费人员增减业务后,通过新网办系统“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缴费基数申报”功能,申报2022年度缴费基数。“各单位要在1月缴费前完成申报工作,逾期未申报,将影响企业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工作人员提醒。

据悉,单位因失误等原因造成职工2022年度缴费基数不准确的,应于2022年3月31日前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调整,经稽核确认后按规定调整。自2022年4月1日起,经稽核发现企业有未如实申报基数的,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对差额部分自2022年1月起收取滞纳金。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