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中心区共有产权住房8日启动常态化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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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苑菲菲 通讯员 赵晓 许明华 王连萍 烟台报道
7日,记者从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2020年度共有产权住房集中销售工作已经结束,出售人烟台宏丰置业有限公司仍有较多存量房源未售,为进一步简化共有产权住房供应流程,更好满足住房保障家庭的购房需求,2021年1月8日起,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烟台宏丰置业有限公司开展共有产权住房常态化销售工作,取消申请和轮候排序环节,有意向的保障家庭可凭《住房保障资格证》直接到售楼处选购,随到随购,先到先选。如房源售完或有新政策出台,常态化销售工作将自行终止。
购房人需要了解以下情况:纳入常态化销售的共有产权住房,为2020年度集中供应销售截止后的存量房源,具体如下:锦绣家园项目868套。位于莱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临董家庄,东靠石家疃,58路、106路公交到达,本批次房源均为小高层建筑,单套建筑面积为54.17—97.7m2,为一梯四户—一梯五户,房屋状态为毛坯房,取暖方式为电暖,经发改等部门核定的销售基准价格为6150元/㎡,具体房屋楼层差价按整单元增减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即以中间层为基准,每高一层每平方米加50元,每低一层每平方减50元)。
锦绣新园项目491套。位于芝罘区只楚办事处,北上坊工业园西侧,楚毓路105号,12路、18路公交到双信聚氨酯有限公司,本批次房源均为高层建筑,单套建筑面积68.96—83.54m2,均为二梯七户,房屋状态为毛坯房,取暖方式为电暖,经发改等部门核定的销售基准价格为6238元/㎡,具体房屋楼层差价按整单元增减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即以中间层为基准,每高一层每平方米加50元,每低一层每平方减50元)。房源出售人均为烟台宏丰置业有限公司,购房人选择购买60%、70%、80%产权比例,剩余部分的产权归出售人所有。自缴纳契税完税之日起5年后,购房人可按届时计税评估价格增购剩余部分产权,拥有完全产权并可上市交易。
销售对象为已取得市中心区住房保障资格,且《住房保障资格证》在有效期内的家庭。购房人已享受租赁补贴或保障房租金核减待遇的,应当在选购共有产权住房后放弃上述待遇;已承租保障性住房的,应当在共有产权住房交房后6个月内退回所承租的保障性住房。
本次共有产权住房常态化销售,无需递交申请和轮候排序。符合条件的家庭如有购买意向,由主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住房保障资格证》,在工作日期间直接到烟台宏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售楼处选购,先到先选,售完为止。选购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双休、节假日除外)。售楼地址:莱山区双河东路1919号13楼10号,莱山振华商厦十字路口向东,德州银行东面大楼,乘坐5、45、50路公交车绿色家园站可达。
主申请人不能到场选房的,代理人须出具由主申请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以及申请人、代理人的身份证、《住房保障资格证》前来办理选房。因疫情防控需要,购房家庭最多允许2人办理选房手续,入场人员需出示健康码接受测温登记,并全程佩戴口罩。
购得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在签订《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合同》时,须向住房保障部门书面承诺自愿放弃原住房保障待遇,退回《住房保障资格证》。购房人一旦选定房屋并签订《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合同》后,不予更改合同条款。签订销售合同后弃购的,按有关规定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共有产权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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