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共为76968户企业阶段性减免社保费63.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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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为纾解企业困难,助推企业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根据国务院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单位缴费的决策部署,人社部、省、市先后两次下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从去年2月到12月对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实行免征,从去年2月到6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减半征收。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市共对76968户企业减免三项社保费63.15亿元,其中:减半征收1292户大型企业、1197户民办非企业和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单位缴费部分,减收社会保险费6.6亿元;免征74479户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名义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单位缴费部分,免收社会保险费56.55亿元,有力助推了企业发展。对减免范围外其他类型单位,做到应收尽收。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的实施,较大限度地减轻了企业负担,为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提供了强力支持,有力助推了企业发展,得到了企业的充分肯定和高度称赞。
来源:烟台日报传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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