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民意通|业主投诉:4500元买的架子让物业保安卖了

烟台搜狐焦点 2021-05-14 09: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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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网5月14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王轶 摄影报道)“4500块钱买的架子,放在窗子外面的平台上,被物业保安给拿走卖掉了,去找物业,物业说公共区域东西统一清理,且拿走的保安已经辞职,保安卖了钱也没给物业,所以不管。”前几天,烟台民意通6601234接到了雪玉花苑业主张女士的求助电话,询问放在公共区

水母网5月14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王轶 摄影报道)“4500块钱买的架子,放在窗子外面的平台上,被物业保安给拿走卖掉了,去找物业,物业说公共区域东西统一清理,且拿走的保安已经辞职,保安卖了钱也没给物业,所以不管。”前几天,烟台民意通6601234接到了雪玉花苑业主张女士的求助电话,询问放在公共区域的东西,物业有没有权力不通知就直接清走。

4500元买回来的架子

用了一次就没了

5月8日,张女士来到自己闲置的房子里收拾东西,忽然发现放在窗外平台的架子没有了。有人告诉张女士,架子是物业清理走的,已经当废品卖了。

“我自己的东西物业清理走了还卖掉了?”张女士表示不敢相信。“我到小区业主群里找物业主任,发现也有其他业主家的东西被清理走了,一位业主说她放在家门口的鞋柜和小桌子被物业清走了,这位业主也说物业在清理前并没有告知。”

接到投诉后,记者来到位于雪玉花苑张女士的房子,房子在4层,厨房北侧有一处很大的平台(下面三层是网点),“这一层平台虽然是公共区域,但因为其他业主过来不方便,基本都是我们四楼的住户在使用。”张女士告诉记者,因为自己的这套房子闲置着,平台上只是放置了自己网购的一套金属架子。“标价是7800元,经过讨价还价讲到4500元,3月下旬买的,只用了一次。

垃圾没清理

为什么只清理金属架子

因为架子以后还要用,没有合适地方存放,张女士就用物流从牟平运到雪玉花苑的平台上,运费还花了470元。”张女士给记者出示了购买架子的截屏和运送架子的运费单。 “花了运费又费劲搬到平台上,居然没了!张女士非常气愤。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张女士窗外的平台上,堆放着一些建筑垃圾,“清理公共区域为啥这些垃圾不清理,单单清理我家的架子?”张女士表示不能理解。

记者了解到,物业3月初曾在业主群和楼道里贴了通知要清理楼道的杂物,但当时的通知里并没有写要清理平台和门口的东西,而且物业曾向业主明说不会清理门口的东西,平台的东西之前则没有提起过。

警方不立案

建议找物业主管部门

张女士找到物业,物业工作人员说物业有权清理公共区域的东西,卖掉架子是保安的个人行为,卖的钱也没给交物业,目前该保安也辞职了,所以物业不管。

无奈之下张女士报了警,民警认为无法立案,应由赵物业的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8日下午,记者陪同张女士来到芝罘区住建局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表示物业可以清理公共区域的东西,但应该事先告知业主自行清理,不通知直接拿走是不对的,工作人员表示将帮助张女士协调解决。

律师说法:

山东盛信律师事务所曹洪涛律师认为,物业是否要承担责任要分别对待。物业清理公共区域内的杂物,要看物业是否公示其清理行为,这种公示达到业主应当知道即可。物业有权对于公共区域杂物进行清理,公示后业主仍不清理的,物业清理,并作价出售,价款归于公共费用并无不妥。但其公示不到位、不明确,其清理行为就侵犯了业主的财产权利,应当赔偿。

另外,即便是保安个人行为,曹律师认为物业也有相关责任。保安是物业的员工,物业有相应的监管职责,保安穿制服、上班时间将公共区域内的业主财产搬走、出售。业主无法分辨其行为是否是职务行为,其财产权被侵犯,物业应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而且物业本身就有安保职责,其安保不到位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安保对象也包括自家的保安,但赔偿数额要看人民法院确定的过错比例,一般不会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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