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28条措施促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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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澎湃新闻
1月3日,澎湃新闻从官方微信号“云南发布”获悉,日前,昆明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从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支持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就业创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等七个方面提出了28条具体措施,确保昆明市“十四五”规划就业创业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其中,对于支持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就业创业方面,《实施意见》明确鼓励其来昆落户、就业,并给予租房补贴及加强住房政策支持等。
具体来说,给予租房补贴方面,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就业创业的,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普通高校本科生每人8000元、5000元、3000元、2000元的一次性租房补贴。
加强住房政策支持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发 (度假)区和企事业单位开发建设人才公寓,为来昆就业创业人才提供住房支持。
对在昆创业且稳定经营2年以上或在昆就业且与用人单位(不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在昆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昆首次购买商品住房且无自有住房的,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实施意见》提到,全日制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初级技工以上资质、教师资格的人员,可以先落户再择业。
具有博士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以自愿选择落户地址,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可以随迁。
对毕业后1年内首次落户昆明(含集体户)的高校毕业生,按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
就业方面,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到中小微企业或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公共管理服务岗位就业,并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毕业生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对昆明新材料、大健康、数字经济等重点产业发展紧缺专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受用人单位类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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