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平区苹果嘉园项目1、2号地块规划建筑设计调整方案规划公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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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规划局
苹果嘉园项目由烟台融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开发,开发企业于2019年9月4日向我办提出对项目1、2号地块规划方案优化调整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为增加城乡规划透明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我办对该设计调整事项进行批前公示,现公告如下:
一、公示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单位:烟台融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苹果嘉园1、2号地块项目
(三)项目位置:牟平区北至滨海东路,南至烟霞大街
(四)用地性质:商业、服务
(五)调整内容:布局形态及建筑风格延续原版报规方案形式,局部优化处理。1号地块南侧原11层建筑调整为9-10层,地块东 北角建筑由原方案3层调整为2层局部1层;2号地块南侧原11层建筑调整为10层,原11层建筑北侧3层建筑调整为4层。单体高度与原方案持平或低于原方案。
(六)建设规模:1号地块可建设用地35798.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4117.7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9377.66平方米,容积率1.1。2号地块可建设用地4682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7466.0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6184.96平方米,容积率1.2。
调整前鸟瞰图:
调整前总平面图:
调整后鸟瞰图:
调整后总平面图:
调整后效果图:
二、公示时间
2019年11月15日-2019年12月26日
三、公示形式
(一)项目所在地现场公示(1号地块东侧)
(二)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示/
四、反馈意见方式
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送(或邮寄)至烟台市牟平区新城大街667号,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牟平规划管理办公室。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异议。
意见受理单位: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牟平规划管理办公室
意见受理地址:烟台市牟平区新城大街667号
邮编:26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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