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今冬采暖收费20日开始 住宅23元/㎡

搜狐烟台城市站 2017-09-20 13: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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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2017-2018年度采暖期供热工作正常进行,确保用户按期采暖,根据《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以及烟价[2015]94号文件规定,现将2017~2018年度采暖期收费及供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为保障2017-2018年度采暖期供热工作正常进行,确保用户按期采暖,根据《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以及烟价[2015]94号文件规定,现将2017~2018年度采暖期收费及供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供热时间

2017年11月16日至2018年3月31日,共计136天。

二、收费服务

(一)收费价格:住宅采暖单价23元/平方米,非住宅采暖单价34.50元/平方米。(如收费价格调整,按物价部门调整后的价格执行)

(二)收费面积:以房产证核定的建筑面积或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测绘报告》测定的建筑面积为准(特殊情况由热力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商对面积进行复核确认)。

(三)卡号查询:通过关注“烟台业达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查询或拨打客服电话6375555查询。

(四)收费时间、方式:

1、收费时间:2017年9月20至10月31日8:30—16:30(中午不休息)。

2、银行收费:开发区内的烟台银行、中国银行、烟台农村商业银行、长岛农村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

3、现场收费:每天9:00—15:00,中午不休息。

4、热力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收费:开发区辽河路3号,法定假日休息,周六、周日不休息。

5、政务服务中心收费: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一楼25号窗口,工作日时间。

6、微信、网银、支付宝收费:扫描下面“烟台业达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官方微信二维码,支付采暖费;登陆支付宝点击生活缴费,支付采暖费。

7、未能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内交纳采暖费,视为不用热,我公司将给予供热系统关断处理。

烟台业达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6日

来源: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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