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启动“平安市场”建设监管三年行动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水母网5月10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逄苗 通讯员 孙洪安)日前,烟台出台《“平安市场”建设监管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用三年时间促进商品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不断提高“平安市场”建设监管的层次和水平,确保群众满意度达到96%以上。力争2021年底,全市公平秤设置率达95%以上;2022年,全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达到规范化农贸市场验收标准;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农村地区食品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方案》指出,此次参与“平安市场”建设监管活动的商品交易市场主要包含农贸市场、城乡大集及其他各类商品交易市场。
年内8家批发市场全部达标
根据《方案》,我市将争取8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在2021年年底前,全部达到“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提升标准”要求;全市食品抽检数量不低于5.5批次/千人;把好经营环节药品、药械、化妆品质量关,全市不发生药械化质量安全事件。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行为依法取缔,公平秤在集贸市场设置率达到95%以上,周期检定率达到90%以上,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制度得到严格执行。
按照“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提升标准”要求,我市将组织相关市场及基层监管人员开展标准解读培训。制定《年度食品抽检计划》《食品抽检实施方案》,以药品“购销合法性、储运合规性”为检查重点,加强药品经营监管。
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案件,重点加强对烟台葡萄酒、烟台苹果、龙口粉丝和海参等本地农产品、特色产品的地理标志保护和知识产权保护。突出重点领域加大广告执法办案力度,加强市场领域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分析研判,坚决打击违法野生动植物交易行为,加强对市场公平秤的监管,坚持边检查边服务边规范。
设立化妆品抽样专项基金
到2022年,全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将达到规范化农贸市场验收标准;食品抽检数量不低于5.6批次/千人;不发生药品质量安全事件;化妆品市场社会共治实现常态化。市场交易行为监管方面,我市将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违法野生动植物交易行为全面依法禁止,市区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制度有效落实,广告市场健康发展,市场公平竞争有效保障。
《方案》指出,我市将严格落实市场主办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导各区市将新建的农贸市场快检室接入市市场监管局平台,实现监管数据可共享、可追溯。落实药品网格化监管,设立化妆品抽样专项基金,对消费者投诉和产生不良反应的化妆品进行快速抽样检验。建立完善市场主体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实施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建立重复侵权、故意侵权企业名录社会公布制度,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开展专项整治。
建立健全企业及经营者计量管理制度、部门监管和投诉举报机制,通过采取日常监管、监督抽查以及对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抽检等方式,提高经营主体的计量法制意识。通过日常监管、抽查检查,加强对停车场价格行为的监管。
后年食品抽检达5.7批次/千人
《方案》提出,到2023年年底,全市食品抽检数量达到5.7批次/千人;把好使用环节化妆品质量关;全面加强药品事中事后监管,构建起以专项整治为手段、社会监督为依托、信用监管为核心、信息化监管为抓手的市场监管新模式。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杜绝在公共场所发布违法烟草广告行为;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市区旅游景点全面落实明码标价制度。
开展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规范提升行动,建立健全“三小”登记备案及监管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建立农村食品供货商专项抽检、责任约谈、违法信息曝光等监管制度。加大食品抽检力度和频次,指导各区市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及时解决农村食品消费者的合理诉求,组织开展使用环节化妆品专项检查行动等。
适时开展“违法烟草广告”自主定向监测工作,建立快速反应处理机制。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确保扫黑除恶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强化“三书一函”跟踪问效,把整治行业乱象与倒查监管责任结合起来,对市场流通及网络等行业乱象突出、治理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