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公摊”有啥办法?2021年新规下,业主领2笔收益

烟台搜狐焦点 2021-01-11 09:4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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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面积究竟从何而来?网上一致的说法认为,这种制度是由商人李嘉诚发明并且率先使用,随后引入中国内地房地产市场的。 这种说法究竟可不可靠?咱们无从查证,但是从公开的资料显示,国内对于公摊面积问题的探讨始于1996年的一本“法学期刊”,在这一期的法学期刊中提到了1993年的一起因为公摊面积带来的司法诉讼

公摊面积究竟从何而来?网上一致的说法认为,这种制度是由商人李嘉诚发明并且率先使用,随后引入中国内地房地产市场的。

这种说法究竟可不可靠?咱们无从查证,但是从公开的资料显示,国内对于公摊面积问题的探讨始于1996年的一本“法学期刊”,在这一期的法学期刊中提到了1993年的一起因为公摊面积带来的司法诉讼问题,可以说,公摊问题早在1993年就出现了,只不过矛盾没有现在这么多、这么大。

很多人期望取消公摊,那么公摊究竟损害了买房人什么权益呢?总结起来主要有3点:

1、交易不透明,违背了市场经济平等原则。市场经济条件下,交易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平等、透明,然而公摊面积则并非这样,买房人知道自己公摊面积30平米,并非亲自测量,而是来自于开发商“房本上告知”。换句话说,买房人只能被动地接受开发商告知的公摊面积。

这样一来,开发商就有了可乘之机,有买房人举了一个例子:一个小区1000户,房价为1.2万元/平米,如果开发商在每户的房本上增加5平米公摊面积,那么就可以凭空制造出5000平米面积,进而凭空盈利6000万元。不可为不厚利。

2、公摊藏污纳垢,损害了买房人经济利益。

公摊带来的另外一个问题是后续公摊成本和收益问题,公摊的成本买房人100%承担了,然而公摊的收益却都被建筑公司和物业公司拿走。这直接表现在小区的经营性收入方面。超过90%的小区这部分收入都被开发商和物业收归囊中。

对于公摊,还有个形象的比喻:大闸蟹和捆绳之间的关系。

出售大闸蟹的商人发现,市场上的买蟹人更加喜欢购买捆绑起来的螃蟹,因为这种螃蟹更加温顺、更加容易拿走和处理。所以商人就发现了新的商机:可以在绳子上做手脚。吸水绳、橡皮绳就应运而生了。有人发现,自己原本打算购买20斤的螃蟹,最后去掉绳子之后,螃蟹净重不足10斤,也就是说买蟹人花了10斤螃蟹的昂贵价钱购买了一堆一文不值的破绳子。

一只巴掌大小的螃蟹,竟然要用5米多长的绳子五花大绑。记者探访京深、八里桥等海鲜市场,发现在售的螃蟹多数都经过了捆绑,且单价越贵的螃蟹,捆绑的绳子越粗、越长。随机购买了两种螃蟹并分别测量称重,发现最长的一根绑蟹绳全部展开后,变成了长约5.5米、宽约1米的“横幅”,重量达2.3两。而1斤重的梭子蟹的蟹钳上捆绑的粗橡皮筋,重量也达到1.9两。

公摊面积也是此道理,买房人只希望购买套内面积,然而现实中任何一套房子都包含了公摊面积。

又传“全面取消公摊”新信号?央媒回应。

住建部曾在《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提出,建议按照套内面积进行核算交易,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个新规定似乎让买房人看到了“公摊取消”的新信号。与此同时,央媒也格外关注公摊问题,近些年来关于公摊的发声一波接着一波,人民日报和新华社撰文《公摊伤民,矛盾亟需待解》对于将来是否取消公摊传递出了最强音:长期存在的制度并不代表合理。所以由此可见,取消是不可免的。

当然了,央媒的这些话还传递出了另外一层含义:长期而言,取消公摊(这里所谓的取消,其实是规范交易、透明交易)或许是大概率事件,但这项制度扎根很深、已经推行了接近20多年,所以也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各项制度、配套规定都跟得上取消的需求,特别是很多人认为“取消公摊后,可能会导致房价上涨”。

新华社给出的回应认为,取消公摊按照套内面积核算可能会导致单价上涨,但房价单价上涨不等于总价上涨,原价200万元的房子,单价1.5万元,按照套内面积交易后,单价可能涨到1.8万元,但是总价格依然是200万元,所以买房人的负担并没有实质的增加,故而不存在房价上涨的问题。

虽然短期内公摊不可能一刀切取消掉,但是在2021年新规下,业主将领2笔收益。新的《民法典》在2021年开始实施,这其中就有对公摊收益的归属明确规定,一起看看:

1、小区广告收入,新规下归业主所有。

新的《法典》物权编第282条解决了上述问题:“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使用业主共有部分所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费用后,由业主分享。”

简而言之,根据法典新的规定,今后小区只要是公摊区域产生的收益,都统统归全体业主。这可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要知道,根据开发商和物业的习惯,他们是不可能把广告收益让利给买房人的。有业主透露了一笔收益账:

小区电梯口广告500元/月,小区50栋楼,一年是180万元。

充电桩,电收费是0.9元,直供电0.56元,差价0.3元,小区年收入36万元。

门口广告一年24万元。

快递柜,小区有2个柜子,一年收益1万元。

2、小区自营性收入,同样归业主。

这笔账很多人失算了,因为属于隐性收入,首先明确一个前提,整个小区除了产权车位没有销售掉的是开发商的之外,其他所有的面积和区域都是业主所有。然而,很多建筑公司和物业却打起了公摊车位的主意,他们在公摊区域画上停车线,然后出租或者出售给业主,如果200个车位的话,年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而根据规定,这些收入也归业主。

广告收入、车位收入,都是物业公司经营小区的拿手好戏,这也就是为啥很多物业天天喊着“亏钱”却始终不肯撤离小区的重要原因。

留个话题:以上二笔收益,你拿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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