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正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从来不开发票

搜狐烟台城市站 2017-08-24 10:4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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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问题编号为797528的网友留言投诉:福山区深圳合正物业公司烟台分公司,在福山有两个小区物业都是合正物业干的,加起来一千多住户,干好多年了,收物业费,从未开过税务发票,只是收据。好多小区都开发票,星河城小区的也见了,都是开税务发票,这合正物业不管收物业费,电费,垃圾费都是收款收据,一二千户交费

近日,问题编号为797528的网友留言投诉:福山区深圳合正物业公司烟台分公司,在福山有两个小区物业都是合正物业干的,加起来一千多住户,干好多年了,收物业费,从未开过税务发票,只是收据。好多小区都开发票,星河城小区的也见了,都是开税务发票,这合正物业不管收物业费,电费,垃圾费都是收款收据,一二千户交费这一年合正物业的省的好几万税款,这么多年了的省多少啊,还有小区里的各种广告费,合正物业把钱收了,从不上税务帐,能省多少所得税,花哪去了都不知道,直接进个人钱包了吗。近期小区内又弄上计时收费停车场,领导查查吧。

烟台市国税局回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4号)第十条规定:检举人应当至少提供被检举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等资料。您可提供税务违法案件有关的账簿、会计凭证、发票、合同协议等,原件复印件均可,无法提供的,需要提供被举报单位涉税违法详细线索,如:被举报单位的时间、手段、数额、银行账户等,以便我们相关部门具体调查核实。拨打12366-1纳税服务热线举报,详细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受理转办。

来源: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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