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出台措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向生态环保“亮剑”

烟台搜狐焦点 2020-06-03 10:4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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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上午,在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对我市环境质量情况进行了发布。市区空气质量方面,2019年全年优良天数293天,优良比率80.3%。六项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及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均居全省第二位,空气质量连续两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今年,我市将继续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建成区内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2日上午,在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对我市环境质量情况进行了发布。市区空气质量方面,2019年全年优良天数293天,优良比率80.3%。六项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及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均居全省第二位,空气质量连续两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今年,我市将继续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建成区内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确保大沽夹河等26条重点河流市控及以上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65%以上,城市集中式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76.64达“优”级

在发布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徐世刚介绍了2019年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和2020年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要举措。2019年,烟台市区主要污染物PM2.5平均浓度为35μg/m3,PM10浓度为70μg/m3,二氧化硫浓度为8μg/m3,二氧化氮浓度为27μg/m3,臭氧浓度158μg/m3,一氧化碳浓度1.3μg/m3。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12,全年优良天数293天,优良比率80.3%。六项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及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均居全省第二位,空气质量连续两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地表水环境方面,2019年,全市26条重点河流市控及以上断面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17.11mg/L和0.41mg/L,同比分别改善2.34%、51.28%;12个省控及以上河流断面中,除3个断面全年断流外,其他9个断面均达到年度水质目标;开展水质监测6个重要湖泊(水库)中,Ⅰ~Ⅲ类水质湖泊(水库)比例为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5个地级和12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标准,达标率100%。近岸海域水质。全市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为99.19%,与2018年相比,提升15个百分点,彻底消除劣四类海水。渤海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8.62%,同比提升26个百分点。

去年,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76.64,总体达到“优”级。2019年,全市250个村庄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岛县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今年前4个月优良天数同比增加12天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一手抓疫情防控,坚决守住最后一道防线。制定实施了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等专项工作方案,强化环境执法和应急监测,切实加强疫情防控环境监管,印发了《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目录清单》,实行环评文件不见面审批,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一手抓治污攻坚,扎扎实实改善环境质量。今年1-4月份,我市空气质量四项主要指标均明显改善,二氧化硫浓度为9μg/m3,同比改善10%;二氧化氮浓度为26μg/m3,同比改善23.5%;PM10浓度为69μg/m3,同比改善30.3%;PM2.5浓度为38μg/m3,同比改善28.3%。优良天数105天,同比增加12天。市控断面优Ⅲ类比例63.6%,同比上升6.8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累计完成1185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达到20%。

年内入海河流消除劣Ⅴ类水体

今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收官之年,我市将采取一系列举措确保完成攻坚任务。

“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徐世刚介绍,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排放管理,推进锅炉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重点行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整治、工业炉窑专项整治,港口码头扬尘污染治理、“散乱污”企业清理等工作,完成建成区内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强柴油车遥感监测和集中停放地联合检查,扎实推进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支撑,完成1个超级空气质量监测站,1个VOCs监测站,2个港口空气质量监测站,2个交通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建设企业排污智能管控系统,保证重污染天气应急和错峰生产期间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完善空气质量改善激励约束机制,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驻点督查,定期公布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和排名,对排名靠后的镇街实行约谈、限批;严格执行《烟台市大气污染防治量化问责规定(暂行)》,传导工作压力、压实工作责任。

今年春季以来,我市成立联合检查组,运用道路走航、无人机航拍等手段全面检查市区各类扬尘污染源,截至4月底,共检查扬尘点位488处,发现问题点位263处,对存在问题的117处点位开展了“回头看”,有效控制开复工后各类扬尘污染。

水源地保护方面,我市将狠抓重点流域和饮用水源地治理,确保大沽夹河等26条重点河流市控及以上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65%以上,城市集中式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开展县市区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打好渤海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统筹抓好渤海、黄海问题整改落实。推动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确保2020年近岸海域水质稳中趋好,水质优良(一、二类水质)比例达到省考目标要求,入海河流消除劣Ⅴ类水体。

持续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持续开展督察整改任务清单化调度,聚焦尚未完成整改问题,严格整改销号管理,强化抽查核实,坚决避免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面启动生态环境保护驻区督查,抓好省环保督察热线反映问题整改,形成永不落幕的环保大督察、永不停歇的环保大整改。

来源:水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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