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清雪禁用非环保融雪剂 坚持以机械和人工为主

烟台搜狐焦点 2018-12-07 10: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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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从烟台市城管局获悉,今年,烟台市中心城区(芝罘区、莱山区)的冬季道路清雪防滑“任务下放”到各区,日前,市城管局专门下发《市中心城区冬季道路清雪防滑工作方案》。 公园广场及各类游园纳入清雪范围 今年的清雪防滑方案,按照“以雪为令、随下随清、雪中路通、雪停路畅”的标准,建立机械与人工

昨天从烟台市城管局获悉,今年,烟台市中心城区(芝罘区、莱山区)的冬季道路清雪防滑“任务下放”到各区,日前,市城管局专门下发《市中心城区冬季道路清雪防滑工作方案》。

    公园广场及各类游园纳入清雪范围

    今年的清雪防滑方案,按照“以雪为令、随下随清、雪中路通、雪停路畅”的标准,建立机械与人工相配合的清雪管理机制,加强融雪剂使用管理,全面禁止使用非环保融雪剂,确保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等设施不受损坏,城市环境不受污染,实现清雪工作“科学化、机械化、精细化、社会化”。

    市区公园、广场及各类游园纳入清雪工作范围,其清雪工作按照养护管理职能,由养护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市中心城区冬季道路清雪防滑工作方案》规定,主干道、重点路段、坡路、弯路、道路交叉口、桥梁要做到随下随清,确保道路畅通。

    《方案》对积雪清运时限提出要求:小雪,所有道路雪后8小时内清运完毕;中雪,一、二类道路雪后12小时清运完毕,三、四类道路雪后24小时内清运完毕;大雪,一、二类道路雪后24小时内清运完毕,三、四类道路雪后36小时内清运完毕;暴雪以上,一类道路雪后24小时内清运完毕,二、三、四类道路雪后48小时内清运完毕。

    遇有暴雪撒布量不超每平方米60克

    为降低融雪剂对环境的影响,还专门出台《烟台市中心城区融雪剂使用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坚持以机械和人工为主,融雪剂为辅的方式清雪,规范融雪剂使用管理,较大限度减少融雪剂使用。清雪作业时,应采取先机械推扫,减少地面积雪,再适量撒布融雪剂的方式;融雪剂原则上要使用专用撒布机进行撒布,主要道路除交通高峰拥堵期内,严禁人工撒布。

    在融雪剂的用量标准上,《办法》明确规定:遇有小雪,原则上不使用融雪剂,确需使用时只限于四类路,每隔50延长米分段适量撒布,按每平方米20克以下控制;遇有中雪,首先在三、四类路上使用,一、二类路少量撒布,按每平方米40克以下控制;遇有大雪,首先在二、三、四类路上使用,一类路适量撒布,按每平方米50克以下控制;遇有暴雪、大暴雪、特大暴雪,所有道路撒布量不得超过每平方米60克。

    含融雪剂的积雪不得堆放绿地

    《办法》规定,含融雪剂的积雪不得堆放于绿地、树池、人行步道及其融化后可能影响植物生长的区域内,不得排放到排水管道中。

    含融雪剂的积雪必须及时运出,并倾卸到指定消纳场。各区要选择适合的场地作为积雪消纳场,并向社会公布。遇有大到暴雪及以上雪情,可对不含融雪剂的积雪实施就近处理。使用融雪剂后,一旦发生雪泥现象,限定在6小时内清完运出,严禁残留。

    同时,对融雪剂使用要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降雪期间,市清雪防滑指挥部检查组对各区清雪作业和融雪剂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存在超范围或过量使用融雪剂、未按规定堆放消纳积雪,以及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等情况,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工作考核。水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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